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1年6月26日-7月2日进行,上课至6月25日止。现将期末考试命题、监考、存档的注意事项,以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除教师教育公共课《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外,本学期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请教师把握好题量。
2.课程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课堂表现、课堂测试、课程作业、出勤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总评成绩不及格,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总评成绩的50%。
3.命题教师须到学院教务办领取命题审定表及试卷托印单(如需电子稿,请与教务办龚佳怡老师联系),同时出A、B两份试卷,标准须相同;A、B卷以及与前一年同课程试卷应不存在完全相同题目,试卷雷同率不超过30%。
4.各课程试卷须经专业主任审核、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使用。审阅试卷应严格把关。试卷托印请于考前10天把试卷送到文印室;考前一天到文印室领试卷(休息天除外);考前半小时拆封试卷。
5.监考教师需提前20分钟到教务办签到。巡考、主考、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试场均需佩证。学生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如证件丢失,学院出具带照片的在读证明)参加考试,其余一切证件均视为无效。学生要求手机关机放包内,不得放在桌上,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胶带纸。
6.凡出现考试违纪或作弊现象,监考教师应及时做出处理。将相关材料送交学院教务办。
7.任课教师须在考试后3天内批阅完毕,并登入成绩系统输入成绩,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先下载为excel格式,后打印,任课教师签名,一式一份)。除教育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性课程外,均采用百分制。
8.任课教师可将学生过程性作业等材料电子稿拷到教务办统一保存,成绩登记表、试卷情况分析表、课程成绩构成方案和过程性评价材料签名后送交学院教务办存档。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9.监考安排见附件一,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教务办联系反馈(电话:8228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