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依据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3年8月下发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附件1)的相关精神,结合浙江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培养实际及《(浙师研字〔2022〕6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金沙娱场城app7979将于2025年3至6月组织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2024级“高素质复合型高中教师”专项计划教育硕士实习工作。
二、实习目的
通过双导师指导,帮助学生直接体验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实践研究能力和教育实践创新能力。
三、实习方式
教育硕士实习原则上要求集中实习,由EDM中心办公室和合作办学办公室联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及合作办学附属学校征求实习接收意见,各学位点确定具体实习名单。若实践基地和附属学校岗位数不足,各方向学位点可结合本学位点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实习学校,同一所学校实习人数达3人以上可视作集中实习。
如研究生确与实习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可凭实习单位出具的拟接收就业证明提出申请,经导师(或导师组)及领域方向负责人同意后,由EDM中心办公室统一上报金沙娱场城app7979和研究生院,获准后方能参加自主实习。自主实习比例不得超过该领域方向实习总人数的5%,申请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须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见附件3),附上实习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质材料、自主实习具体安排等材料。
四、实习材料
教学设计不少于12个(其中6个需要在实习第一个月完成,教师的点评是批注形式的教学设计);
独立讲授新课的完整视频及课件6节(其中包括一节公开课,平台中有“*”标注);
2次主题班会视频及课件;
个别学生教育案例1个(该文档需要包括对学生个案的描述、教育过程描述及反思等);
听课笔记一份(将每周听的课做成一个word文档,该文档第一页为封面,第二页为听课目录,之后按顺序呈现听课笔记的内容(可以将纸质笔记的照片按序导入该文档中));
集体评议一份(包含封面、目录以及至少包括两次集体评议的记录);
教学行动研究的案例报告1份;
实习总结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3000字)。
学生将实习材料提交到智慧教育平台。
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撰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报告,学院将适时组织评选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
五、过程管理
学院根据各实习点专业人数指定1-2名带队老师(人数较少的实习点可共用一名带队老师),带队老师负责全程对接、指导教育硕士的实习,实习过程中带队老师应至少赴实习点集中探望一次。
实习期间,学生请假应遵循用人单位的请假流程,先取得实习学校及带队老师同意,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时间,并填写线下纸质请假单。实习生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实习岗位者,以旷课论处。
凡请假时间(因公请假除外)累计超过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按未参加实习处理,不给予实习成绩.
六、成绩评定
研究生实习成绩鉴定表由高校指导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实践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高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70%。高校指导教师评定工作由学位点组织实习成绩评阅小组,根据研究生的实际表现和实习材料进行评分。
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同专业领域集中实习人数的40%,自主实习研究生原则上不可评优。自主实习成绩鉴定表由实习学校密封盖章交实习生本人带回或挂号寄至高校指导老师收。
成绩评定完成后,各学位点将实习材料归档到金沙娱场城app7979专业学位(EDM)中心办公室(17-431),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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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附件1: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3修订).pdf